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600013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6000132
二、项目名称:电器(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天成电器营销中心
地址:乐至县仙鹤大道
被投诉人:四川省隆昌市城关职业中学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锁江桥88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天汇集成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府路666号1栋27层27、28号
四、基本情况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隆昌市城关职业中学电器(空调)设备采购项目(N511083202600013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23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利用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2:本次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3:评分细则及标准设置不合理,价格分未占主导,缺乏公平公正性,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以及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2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920cf7e-8c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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