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7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72
二、项目名称:屏山县综合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波市明达现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屏山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屏山县综合博物馆)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马湖公园马湖府
被投诉人:屏山兴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屏山县中央领御B区商业3-1-11
四、基本情况
屏山兴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屏山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屏山县综合博物馆)屏山县综合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N511529202600007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26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供应商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该资格条件设置与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匹配、超出项目实际需求,属于不合理门槛,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变相限制、排斥潜在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屏山县财政局
2026年08月2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298fb65-33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