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西充县财政局对中安商(山东)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576元并禁止1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安商(山东)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阳光新路67号欧亚大观商都A、B、C楼C-2407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中安商(山东)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2025年丘陵山区创新攻关农机装备熟化推广项目(N5113252026000017)存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川财规〔2023〕12号)第42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安商(山东)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6576.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西充县财政局
2026 年 08 月 14 日
内容提要
西充县财政局对中安商(山东)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576元并禁止1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关键信息
- 罚款6576元
- 禁止1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bde7549-82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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