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城区低效用地清查及盘活利用计划编制(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主城区低效用地清查及盘活利用计划编制(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3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261
项目名称:主城区低效用地清查及盘活利用计划编制(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需提交主城区低效用地清查初步成果(含乐山市主城区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初稿、低效用地数据档案初稿),90日内需提交主城区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实施计划初步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共计不超过2家(含2家);(3)联合体牵头人为方案编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同一企业集团下各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活动。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但不需同时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8日至 2026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 0833-2401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谈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文星南街698号17楼27号
联系方式: 17781250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17781250778
四川谈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7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3cda29a-55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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