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600004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6000043
二、项目名称:锅炉房扩容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奥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攀路2号23楼2308号
被投诉人:乐至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公园路70号、迎宾大道405号
被投诉人: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号2栋1单元6层602号、603号、604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至县人民医院锅炉房扩容采购项目(二次)(N512022202600004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25 日。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以“发证机关”作为否决投标依据,增设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审标准开展评审,违反政府采购评审法定规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至县财政局
2026年09月09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ef0cb3e-5e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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