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德阳市人民医院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正文
德阳市人民医院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德阳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计量器具检测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计量器具检测服务、 1年、预算金额 53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3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第九条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强制检定需由法定授权机构执行。我院医疗使用的检测设备、监测设备中,多涉及医疗卫生测领域,部分属于强制检定范畴,需由法定授权机构开展检测,为其纳入单一来源采购提供了法定基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监督管理,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使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须向指定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指定机构申请,该规定明确了强制检定机构的法定指定性,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我院医疗检测/监测设备中的强制检定类设备,需与计量设备、特种设备一并委托法定指定机构检测,确保检定合规性。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含医疗计量、检测、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经注册/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其定期检测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确保设备计量准确、运行安全,明确了医疗检测/监测设备检测的资质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德阳市重装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与金沙江路交汇处西北角富春江路8号国检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刘志强
联系地址:德阳市太行山路399号
联系电话: 0838-241884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左凤麟
联系地址:德阳市天山南路一段196号
联系电话: 0838-2515202
六、附件
德阳市人民医院
2026年09月09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57d9213-ed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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