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322202500013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3222025000136
二、项目名称:富顺县釜溪滨河公园南区、新湾片区、两条高速路连接线道路管护市场化外包(第二轮)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腾益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威远县靖和镇木瓜村18社
被投诉人: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釜江大道东段540附37号
被投诉人: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五新起步广场12号楼2层5-10号
四、基本情况
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富顺县釜溪滨河公园南区、新湾片区、两条高速路连接线道路管护市场化外包(第二轮)项目(二次)(N5103222025000136),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19 日。
投诉事项1:基于现有公开查询的信息,富顺县诚实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格条件,不具备参与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法定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及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不应将其列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2:案涉中标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财务数据涉嫌虚假填报,可能与其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2025年度年末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相关数据不相符;涉嫌提供虚假承诺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富顺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0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f17039b-81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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