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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8222025000060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青川县财政局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8222025000060

二、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度学校大宗食品采购(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平武县安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安场村上坝组

被投诉人:青川县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285号(国资大厦)

相关供应商:绵阳五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油市太平镇河西桥楼村(绵江公路旁)

四、基本情况

青川县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青川县教育局2025-2026学年度学校大宗食品采购(三次)(N5108222025000060),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30 日。

投诉事项1:绵阳五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列全采购文件需求中涉及的产品,应不予认可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事项2:绵阳五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仅承诺庆元县金源真菌多糖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为小型企业,但庆元县金源真菌多糖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生产采购文件中“干杂类:米粉、花椒、干海椒、大料、红薯淀粉、苕皮、豆豉、白糖、冰糖、花生米、白芝麻、红小豆”能力。故中标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中未承诺米粉、花椒、干海椒、大料、红薯淀粉、苕皮、豆豉、白糖、冰糖、花生米、白芝麻、红小豆生产企业是否为小微企业。绵阳五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不予认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青川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0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e0ae53b-71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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