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响乐团成都交响乐团2026年办公、演出及排练场地租赁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N5101012024002362-2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N5101012024002362-2
二、合同名称:成都交响乐团2026年办公、演出及排练场地租赁合同
三、项目编号: 51010025210200047698
四、项目名称:成都交响乐团2026年办公、演出及排练场地租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交响乐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北星大道一段1500号-10号
联系方式:028-87652591
供应商(乙方):成都城投集团兴西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
联系方式:138817911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房屋租赁服务 | 1(项) | ¥6,970,000.00 | ¥6,970,000.00 | 2026年办公、演出及排练场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北星大道一段1500号附10号,包含室内演奏厅及办公楼,范围包括室内、室外部分。室内部分建筑面积约为8585.49平方米;室外部分包括(小广场、喷泉)。 1.供应商应在房屋交接前,做好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保证声、光、电、气、水设备、下水管道、消防设备、通风管道、整体线路、舞台设备、地板、座椅等所有音乐厅及办公区内的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2.供应商需保证构建物完整,无破损,无漏水渗水,无安全隐患。 3.应保证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及时提供现有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经营所需的证照、登记、备案等事项。 4.房屋租赁后中标人需提供停车服务(停车区域可容纳车辆不少于30个)。 5.音乐厅及办公区内日常维修中单次单个单项主材更换价格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由甲方承担;超过5000元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的主材及主材以外的其他费用。 6.供应商需提供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意见书。 7.供应商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
合同金额: 6,9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玖拾柒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交响乐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交响乐团
2026年01月05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0880f41-1b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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