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41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6012025000416
二、项目名称: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新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1299号南区E2栋FHQ-1142室
被投诉人: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218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地址:珠江东路88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正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德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改造(N5106012025000416),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17 日。
投诉事项1: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2: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3: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4:部分产品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投诉事项5:设置不合理实质性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德阳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0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7dfa0d9-f1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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