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住所地(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新市街311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在第三次土壤普查(N5119022023000089)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7273caf-15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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