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25202600004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252026000042
二、项目名称:九寨沟县第五小学文化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长市维仪教学仪器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街道新河北路2号北向南第13间门面
被投诉人:九寨沟县教育局
地址:九寨沟县新城区政务中心4号楼3楼
被投诉人: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九寨沟县南坪镇九寨大道33号3楼302办公室
四、基本情况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九寨沟县教育局九寨沟县第五小学文化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N513225202600004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01 日。
投诉事项1:技术要求部分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产品参数中指定系统,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鉴于投诉事项1、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九寨沟县财政局
2026年08月2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acfd682-34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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