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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关于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的采购公告

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预算570.388万元,11月17日截止投标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所属地区江苏省 · 苏州
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
项目预算570.39万元
项目编号JSZC-320505-HXZJ-G2026-0022
采购方式电子招投标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江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30天内交货,5年质保
采购人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科普路58号
项目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公告正文

2026-10

原文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003004002/20261026/35af564e20e145c281661d965590327b.html

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 JSZC-320505-HXZJ-G2026-002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11-17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5-HXZJ-G2026-0022

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

预算金额: 570.388000万元(采购包1:95.658000万元;采购包2:332.730000万元;采购包3:14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70.388000万元(采购包1:95.658000万元;采购包2:332.730000万元;采购包3:142.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一批 , 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采购包 ,采购清单及 具体要求详见 招标 文件 第四章 。

采购包设备 名称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显微镜 、台式低速离心机、骨密度仪 等设备是
2医用冷藏冰箱、尿液分析仪(带尿沉渣)、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等 设备否
3DR否

本次招标的 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机构 包括:

( 1 ) 苏州 高新区 (虎丘区)枫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简称 “枫桥中心”)

( 2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简称 “狮山中心”)

( 3 ) 苏州 科技 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简称 “科技城中心”)

( 4 ) 苏州 高新区 (虎丘区)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简称 “阳山中心”)

( 5 ) 苏州高新区 中医 医院 (简称 “ 中医院 ”)

( 6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浒墅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简称 “浒墅关中心”)

( 7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简称 “通安中心”)

( 8 ) 苏州西部生态旅游 度假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简称 “西部生态城中心”)

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和上述 基层医疗机构 分别签订三方采购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具体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2)免费质保期:投标人承诺拟投产品提供至少5年的原厂(制造商)整体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从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根据使用单位需要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保养。质保期满后供应商负责终身维护,且维修只收取配件费用,不收取人工费及其他费用。 (3)验收标准:使用单位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质量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执行财库〔2025〕19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的规定,不接受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产品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采购包2

1.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3

1.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四)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投标 人 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投标 人 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 人 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平台

方式: 苏采云平台下载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苏州高新区 邓尉路 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CA办理窗口,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

2. 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 CA证书 登录 “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 受损 的除外。

3. 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 “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 。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 咨询 电话: 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 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 咨询 。

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 供应商 登录 “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 ,具体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由于供应商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 之后 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 .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 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邮编: 215021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 0512-65200462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8 .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9.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10. 本项目支持政府 采购合 同 信用 融资。

11. 苏州 高新区 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2-68751335 、 68751331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科普路58号

联系人:马娟

联系电话:0512-68750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2幢1202-1206室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燕萍

电话:0512-65200462

内容提要

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预算570.388万元,11月17日截止投标

关键信息

  • 预算570.388万元,分三个采购包
  • 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 30天内交货,5年质保
  • 电子招投标,苏采云平台操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格
  • 无失信记录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证明
  • 非欧盟进口产品

原始公告:https://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4/003004002/20261026/35af564e20e145c2816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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