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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方向)如皋市建设项目(如城街道部分)第一批十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如皋市如城街道部分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十标段公开招标,预算4213.64万元,11月10日截止投标。

招标公告江苏省交通运输截止 2026-11-10 09: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投标截止2026-11-10 09:00
所属地区江苏省 · 南通
采购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4213.64万元
项目编号B32068203420009300030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江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120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路379号
项目联系人冒女士
联系电话15851371508

公告正文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方向)如皋市建设项目(如城街道部分)第一批十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6 21: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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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

原文链接

http://ggzyjy.nantong.gov.cn/jump.html?categorynum=003001001&infoid=e1373459-adf1-4c5b-bef6-a4fb955eaeb7

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方向)如皋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方向)如皋市建设项目(如城街道部分)第一批十标段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B3206820342000930003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方向)如皋市建设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 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 , 招标人为 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 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方向)如皋市建设项目(如城街道部分)第一批十标段 (标段名称)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方向)如皋市建设项目(如城街道部分)第一批十标段 。

2.2 建设地点: 如皋市 。

2.3 建设内容: 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方向)如皋市建设项目(如城街道部分)。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 本工程包含主要包括村内道路(含配套交通标识、安全防护及部分排水系统)、公共照明、生活污水处理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 4213.64 万元 。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工程包含主要包括村内道路(含配套交通标识、安全防护及部分排水系统)、公共照明、生活污水处理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一批共计 十四 个标段,每标段招标金额如下:

一标段钱长村: 325.94万元;

二标段大明社区: 30 2.54 万元;

三标段龙游河村: 302.36万元;

四标段贺洋社区: 378.33万元;

五标段安定村: 311.83万元;

六标段宗岱村: 286.51万元;

七标段光华村: 3 28.29 万元;

八标段新官村: 221.78 万元;

九标段沿河村: 248.59 万元;

十标段长港村: 260.02 万元;

十一标段老南村: 333.62 万元;

十二标段凌青村: 302.84 万元;

十三标段新民社区: 253.86 万元;

十四标段方庄村: 357.13 万元;

第一批共分 十四 个标段,按照一标段至 十四 标段的顺序开标、评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 。

2.9 工期: 120 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且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 。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 )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3.4. 2 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来(近 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 3.4. 3 自 2025 年 11月11日 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4. 4 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来(近 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无

3.5 本工程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 1 .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 有效 证明材料 。
投标 函 签字盖章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 和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 1 .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 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 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一级 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业绩要求 (如有)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 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 1 .3响应性 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不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诚信 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 诚信 承诺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 4.无效标条款 所列情形 。

5. 评标办法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3.1分值构成 ( 总分 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后 ,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 一 、方法 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最高投标限价 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 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Q1、K1值在投标文件 开启 (解密)后 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 K2的取值 为: 90% 。 二、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 =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
2.3.4 (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 1%扣 1.5 分,每下浮 1%扣 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100 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11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8.其他要求

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 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 江苏省南通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路 379 号

联系人: 冒女士

电话: 15851371508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 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 杨洁

联系电话: 18068959759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如皋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 : 0513-8765169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

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320600MB0229147E

B3206820342000930003003

内容提要

如皋市如城街道部分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十标段公开招标,预算4213.64万元,11月10日截止投标。

关键信息

  • 预算4213.64万元
  • 11月10日截止投标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120日历天工期
  • 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无在建工程或停工超过120天

原始公告:https://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1/003001001/20261026/e1373459-adf1-4c5b-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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