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沧浪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汉寿县沧浪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澄清公告,公开招标,答疑内容涉及业绩认定、投标报价等。
公告正文
汉寿县沧浪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中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汉寿县沧浪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答疑如下:
一、答疑内容
提问 1: 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回答: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未对此作出限制性规定,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配备。
提问 2: 1.关于招标文件业绩的认定: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的前述四项关键内容进行符合性形式要件审查,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是否可以提供工程量清单(或竣工图)和“业主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2.若竣工验收报告资料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使用? 3.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没有数据库可比对的,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中载明的项目信息及内容为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的前述四项关键内容进行符合性形式要件审查,”请问若提供业绩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丨智慧住建云”备案,仅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证明业绩指标是否满足要求? 4.若某泵站或纯管网项目,并非污水处理厂,其中泵站的处理能力,能否计入本项目要求的“完成过一个排水工程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万吨/日的业绩? 5.若我单位有一业绩:某一污水处理厂业绩处理能力为多少万吨每天,其中内容包含泵房建设,但未体现其泵站具体指标,请问该污水处理能力是否能作为泵站指标所使用? 6.我单位现有一项新建泵站/污水处理厂联合体业绩,针对市政公用工程泵站/污水处理厂指标,请问我单位能否按该业绩完整指标予以认定? 7.若类似业绩为某一PPP项目的一个子项,有单独的竣工验收文件,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请问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使用?
回答: 1.本项目类似业绩认定严格遵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款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仅依据投标人提交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竣工验收文件、行业数据库业绩网页截图等官方约定证明材料,对业绩关键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业主证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等补充材料不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认定佐证材料,不作为本项目业绩评审的认定依据。2.不可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是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某一单位工程或子工程完成后的质量验收记录。3.不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认定严格遵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款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仅依据投标人提交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竣工验收文件、行业数据库业绩网页截图等官方约定证明材料,对业绩关键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业主证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等补充材料不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认定佐证材料,不作为本项目业绩评审的认定依据。4.单纯的泵站工程仅为污水处理配套分项工程,无独立完整的排水处理体系,仅作为泵站处理业绩使用,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5.不可以,本项目类似业绩认定严格遵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款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仅依据投标人提交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竣工验收文件、行业数据库业绩网页截图等官方约定证明材料,对业绩关键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6.可以。7.可以作为有效业绩使用。
提问 3: 本项目施工业绩中:要求近 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泵站、雨水泵站不少于1万吨/日的的污水处理工程的业绩+50%(规模比例)+工程类别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提供的业绩要同时包含污水泵站和雨水泵站还是有污水泵站或者雨水泵站即可。
回答: 提供的业绩包含污水泵站或者雨水泵站即可。
提问 4: 若我单位有一业绩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请问本项目污水处理能力指标是按照实际的扩建规模计算,还是按照扩建后的规模计算?
回答: 扩建项目按新增规模计。
提问 5: 1、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请问是否无需提供清单报价、只需提供投标报价汇总表?如需清单报价,是否可以提供招标清单Excel版,并请明确投标报价格式是采用工程总承包计价格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或概算计价格式?或投标单位自行编制清单,自主报价? 2、因无法计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是否可以不填?
回答: 1.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请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要求进行报价。2.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清单报价。2.填写空白或“/”即可。
二、 本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6-286138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汉寿县辰阳中路 322号
联 系 人:徐斌
电 话: 139742392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窑塘社区窑塘综合楼一单元 801号
项目负责人:谢婕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文倩、程刚
电 话: 0731-86204979
内容提要
汉寿县沧浪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澄清公告,公开招标,答疑内容涉及业绩认定、投标报价等。
关键信息
- 业绩认定答疑
- 投标报价方式
- 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近3年内完成市政公用工程污水泵站、雨水泵站不少于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业绩
- 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竣工验收文件、行业数据库业绩网页截图等官方约定证明材料
- 扩建项目按新增规模计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hnsggzy.com/#/resources/transactionDetail/construction?bidSectionI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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