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广电传媒大厦配套建设项目(大演播厅及主楼新媒体指挥中心、中心机房装饰装修工程)-澄清公告
娄底广电传媒大厦配套建设项目(大演播厅及主楼新媒体指挥中心、中心机房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公告,澄清答疑
公告正文
娄底广电传媒大厦配套建设项目 ( 大演播厅及主楼新媒体指挥中心、中心机房装饰装修工程 )澄清 答疑 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娄底广电传媒大厦配套建设项目 (大演播厅及主楼新媒体指挥中心、中心机房装饰装修工程) 澄清 答疑 如下:
问题 1:清单内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请问这些证明材料是需要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还是中标后再提交?烦请予以明确。
答复:清单内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测试报告、官网截图、软件著作权、照片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阶段不要求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统一在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提供。
问题 2: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36.14万元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 请问:(1)单个合同是否需要同时具备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内容? (2)或具备“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二者其中一个即可?
答复: 本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文件中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 536.14 万元(第 二 个加分业绩为 2150.59 万元)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绩 ”,为系统自动生成。现对类似业绩中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绩进行澄清,该业绩指:“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 36.14 万元(第二个加分业绩为 2 150.39 万元)的电子系统工程的业绩 ”或“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 36.14 万元(第 二 个加分业绩为 2 150.59 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绩 ”。
问题 3:总承包合同体现专业工程合同额或总承包合同中无法单独体现专业工程合同额的,提供体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的工程量清单或业主证明是否符合要求?问:本项目类似业绩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住建)类业绩,如业绩无法在“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智慧住建云”或“全国建筑市场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请问上述业绩是否可以仅提供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工程提供)、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证明材料是否可以认定?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 4:针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对于获奖的要求,请问作为参建单位获得的鲁班奖,其奖项申报材料没有注明工程类型,获奖证书上仅显示参建内容:机电安装工程、智能建造工程等。而获奖的项目名称,能明显看出是房屋建筑类别的获奖,如**档案馆、 **教研楼,能否提供参建单位的合同等材料作为佐证?问:通信工程比如基站建设、SA工程(独立组网工程)等获得的奖项是否满足加分条件?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 5:鲁班奖的入选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鲁班奖的考核期限是否从入选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问: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入选文件和决定文件存在重复项目的,该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考核期限是否从入选文件发布时间开始计算,若其他奖项如出现上述情形的怎么算?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澄清 答疑 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 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11 日
内容提要
娄底广电传媒大厦配套建设项目(大演播厅及主楼新媒体指挥中心、中心机房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公告,澄清答疑
关键信息
- 清单内证明材料在中标后提供
- 类似业绩要求电子系统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
- 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奖项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重复项目考核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近3年内完成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业绩
- 提供体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的工程量清单或业主证明
- 提供参建单位的合同等材料作为奖项佐证
- 通信工程奖项满足加分条件
原始公告:https://www.hnsggzy.com/#/resources/transactionDetail/construction?bidSectionI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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