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火车站站前广场及路面铺装更新工程项目中标公告,因评标过程中违规行为,责令废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 HXCX2026029
二、项目名称: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火车站站前广场及路面铺装更新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陕西华旭晟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榆林市富康路榆溪尚品3号楼1单元1415
当事人: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 榆林市湖滨南路 4 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移送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火车站站前广场及路面铺装更新工程项目中违规行为线索的函》,反映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火车站站前广场及路面铺装更新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XCX2026029)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符合性审查中5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合格,随后评标专家自行制作符合性审查表,将其中3家不合格供应商调整为合格,并允许该 3 家供应商参与二次报价,最终原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单位成为中标单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该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谈判小组因3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谈判有效期,将该三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汇总表中判定为不合格,后谈判小组认为该三家供应商在投标信用承诺书的说明载明“本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线下制作符合性审查汇总表,将上述三家供应商投标文件审核结果做合格处理。上述行为不符合《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对相关当事人在上述项目中的行为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榆林市财政局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内容提要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火车站站前广场及路面铺装更新工程项目中标公告,因评标过程中违规行为,责令废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关键信息
- 项目编号HXCX2026029,评标过程中违规,责令废标重新采购
原始公告:https://www.sxggzyjy.cn/cxgk/005004/005004001/20261026/646EAE242DE34A708670ECA5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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