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预算约20963.9万元,2026年11月9日截止申请,河北雄安新区。
公告正文
我要报名
我要分享
我要打印
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
发布时间:2026-10-26 16:46:02 信息来源: 雄安新区 雄安新区 阅读次数:
我要报名
报名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报名已结束
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施工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以
《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4 〕
106
号)
、《
关于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雄安改发投资
〔
2026
〕
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
财政资金
和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新区财政提供总投资(含土地征迁费)的
30%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宝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一组团北片西南角,EA2与NA0路交叉口西北侧。
项目主要新建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一座,占地面积约 5 公顷,处理能力
3.5
万立方米
/
天(近期处理能力
1.75
万立方米
/
天),建设形式为地上式。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池、细格栅及沉砂池、初沉池、多级
A
O
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接触池、紫外消毒池等。
项目投资类型:政府投资
+企业投资。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8年12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以实际施工招标文件为准。最终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令批复时间为准。
2.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20963.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或
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业绩最低要求:
/
。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
①
-
③
项要求
:
①1名,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申请
人一致。
②近五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过一项已完工(或交工或竣工)的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日(含)以上的再生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给水厂
项目
施工业绩。
③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第
①-②条按第二章
申请
人须知前附表
3.2.6
中要求提供,第
③条在
资格预审文件响应承诺函
中承诺。
(
4)财务要求:
/
。
(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6)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申请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申请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
申请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
申请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
申请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
申请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
申请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
申请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
申请人
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
申请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
申请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
申请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
申请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q.
申请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
信誉要求
”
第
②项修改为本条);
u.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
招标阶段
不同申请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
w.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j项修改为本条);
x.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
信誉要求
”
第
⑤项修改为本条)。
y.申请人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q
项修改为本条);
z.
申请
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
资格预审
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p项修改为本条)
;
A.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n 项修改为本条)。
B.
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 s 、
t
、
u
、
v
、
w
、
x
、
y
、
z
、
A 、
B
与
“
信誉要求
”
不一致的,以 s 、
t
、
u
、
v
、
w
、
x
、
y
、
z
、
A 、
B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7)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
申请资格预审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
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资质最低要求
,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
资格预审
公告
“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须按
资格预审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
申请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
资格预审
文件的要求,填写
申请
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
申请
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8)其他要求:
申请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
擅自
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
请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
23
时
30
分
00
秒
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
23
时
5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数字证书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申请人按
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
应先在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
和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9
日
9
时
00
分
00
秒,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
“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
B6
号楼
联系人:
王
经理
电 话:
0312-5611159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宝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项目负责人
:
张雪源、卜权、宫英健、赵悦、薛建伟、封勋
项目负责人
电话:
0312-40789
9
5
、
13102991357
电子邮件:
zhangxy@sstc20.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及注意事项
9.1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
评审
以
申请人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为准,
未按
照资格预审文件
要求递交电子
或纸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申请人
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上传。
9.4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
7.8.5014.3
97
0
,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电话:
0312
-
5620113 。
9.5
异议和投诉
(
1
)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
。
(
3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雪源
联系电话:
13102991357
电子信箱:
zhangxy@sstc20.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
4
)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电话:
0312-5620123
,邮箱:
yshhjjjyjd@163.com
。
9.6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9.7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9.8
①请各市场主体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②各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在省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9.9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上线 “暗标格式智能检测” 功能模块的通知》已正式发布(链接:
https://www.xaprtc.com/zxyw/60336.jhtml?token=59314fe595ab455d9f3a574f0d381c17
)。请各申请人按要求通过该功能开展文件自检工作。该功能检测结果仅作为申请人格式合规性自查的辅助参考,并非最终评审依据,即使自检通过,申请人仍可能因暗标格式问题被废标,最终暗标文件的格式合规性判定,以审查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申请人须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最终判断,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
我要报名
内容提要
起步区第一组团北侧水资源再生中心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预算约20963.9万元,2026年11月9日截止申请,河北雄安新区。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预算约20963.9万元,2026年11月9日截止申请,需具备市政公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近五年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过一项已完工的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再生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给水厂项目施工业绩
- 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原始公告: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jydt/003001/003001002/003001002001/20261026/8a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