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01202600004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012026000041
二、项目名称:马尔康市长征学校功能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长市维仪教学仪器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街道新河北路2 号北向南第13间门面
被投诉人:马尔康市教育局
地址:马尔康镇崇列街 117号
被投诉人:四川新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大厦3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新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马尔康市教育局马尔康市长征学校功能室配套设备采购项目(N513201202600004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18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以不合理的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存在模糊不清、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描述,导致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存在重复扣分情形,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4:评分表中主观分过多,给予评委过多的赋分权利,可能导致评审结果不公正。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马尔康市财政局
2026年07月21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555cef7-29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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