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8202600001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282026000015
二、项目名称:东方亮民族团结示范村艾草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波鑫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童南路555号1401b室(房号1507)
被投诉人:富源工程管理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8号楼1单元1701-01
相关供应商:四川裕嘉乐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夕佳山镇马引村兴龙坝组
四、基本情况
富源工程管理咨询(四川)有限公司代理的兴文县仙峰苗族乡人民政府东方亮民族团结示范村艾草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三次)(N511528202600001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13 日。
投诉事项1:项目中标供应商四川裕嘉乐粮油加工有限公司响应的投标产品填写不能指向唯一产品,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结果无效。
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给出的回复不符合相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关于投诉事项2,投诉人主张代理机构给出的回复不符合相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已同步责令采购代理机构整改。
兴文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09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623ce5c-ec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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