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2002202600006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20022026000066
二、项目名称:2025年资阳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云深文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胡家垡村甲8号院3号楼10层1008
被投诉人:四川省资阳中学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58号
被投诉人: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资阳中学2025年资阳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N5120022026000066),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26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违规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参数中带“☆”符号的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影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该项目于2026年6月9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投诉所涉内容已经予以更正。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2026年07月1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9520491-41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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