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5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52
二、项目名称: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厨房(二楼)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厨(重庆)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工业园区B区园区大道6号
被投诉人: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
地址:屏山镇民生西路123号
被投诉人: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新屏大道2号中央领御8幢M09号电信营业厅2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厨房(二楼)设备设施采购项目(N511529202600005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27 日。
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已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全响应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被投诉人未能正确理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水龙头(水嘴)的认证标准,导致错误判定该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提交介质内容不一致、相互矛盾的情形,导致编制投标文件时逻辑混乱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屏山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2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f6e29f8-76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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