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46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464
二、项目名称:名老中医传承平台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穆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333号2栋1单元17层1701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
被投诉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1栋4层3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名老中医传承平台系统(N5101012026000464),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13 日。
投诉事项1:系统对接需求严重缺失技术标准,隐瞒庞大的第三方接口费边界。
投诉事项2:投标阶段强制提供测试用例,违背软件工程常识,质疑答复偷换概念。
投诉事项3:软著与业绩限定名称,指向特定供应商,质疑答复虚假陈述“竞争充分”。
投诉事项4:强制中医相关专业学历加分,与IT项目履约无关,质疑答复虚构必要性。
投诉事项5:项目团队强制要求“中医相关专业学历”加分,与IT项目履约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差别待遇、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6:评审标准主观化、错误扣分无量化尺度,质疑答复虚假宣称“已量化”。
投诉事项7:采购人转嫁采购需求主体责任,质疑答复混淆“需求理解”与“需求编制”。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7: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2026年07月1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5ac722d-22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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