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资中县文化馆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3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资中县文化馆在资中县中国民族乐器馆环境营造设计服务项目(N5110252026000003)存在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本机关决定对资中县文化馆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资中县财政局
2026 年 10 月 19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c52e565-b8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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