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2026年度教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220260001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2026年度教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履约能⼒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31 10:00:00,更正为:2026-08-03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7-31 10:00:00,更正为:2026-08-03 10:00:00。
⼀、⼈员: ① 供应商拟投⼊ 6 名副⾼ 及以上医师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每新增 1 名副⾼或以上医师得 2 分,累计最多得 6 分,本项满分 16 分; ② 供应商为本项⽬体检服务拟投⼊不少于 5 名主治医师的得 6 分;每新增 1 名中级医师或以上医师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本项满分 9 分; ③ 供应商为本项⽬拟投⼊检验专业主任技师 / 副主任技师或以上技师师 1 名的得 1 分, 2 名的得 3 分, 3 名及以上的得 5 分,本项满分 5 分。注: 1. 医师提供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卫健执业注册官⽹截图(执业机构与供应商⼀致),缺任⼀材料不得分;检验技师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卫健执业注册官⽹截图(执业机构与供应商⼀致);全部复印件进⾏电⼦签章,材料缺项、盖章不全或备案单位不符,对应⼈员不予计分; 2.①②③ 三项⼈员相互独⽴、不交叉复⽤,同⼀⼈员仅能在⼀个⼩ 项计分,重复⼈员不计分。 ⼆、设备: ① 供应商配备彩超 4 台得 2 分,未提供或不⾜ 4 台的不得分,在 4 台基础上每增加 1 台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② 供应商配备 CT1 台得 1 分,配备 CT2 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③ 供应商配备 DR1 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④ 供应商具有室间质评证书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注: 1. ⾃有设备:供应商需提供采购发票、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进 ⾏电⼦签章;租赁设备:供应商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缴费凭证、设备注册证、现场实拍照⽚并进⾏电⼦签章; 2. 室间质评需包含⾎常规、尿常规、⽣化等体检常规检验项⽬,仅微 ⽣物、病理类证书不予计分;室间质评证书主体必须为供应商⾃⾝,第三 ⽅实验室证书不予认可;证书有效期须完整覆盖本项⽬服务周期,过期证书不计分。室间质评证书复印件并进 ⾏电⼦签章。 3 、彩超、 CT 、 DR 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并进⾏电⼦签章,⽆有效检定证书的设备不计⼊计分数量变更为 ⼀、⼈员: ① 供应商拟投⼊ 6 名副⾼ 及以上医师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每新增 1 名副⾼或以上医师得 2 分,累计最多得 6 分,本项满分 16 分; ② 供应商为本项⽬体检服务拟投⼊不少于 5 名主治医师的得 6 分;每新增 1 名中级医师或以上医师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本项满分 9 分; ③ 供应商为本项⽬拟投⼊检验专业主任技师 / 副主任技师或以上技师师 1 名的得 1 分, 2 名的得 3 分, 3 名及以上的得 5 分,本项满分 5 分。注: 1. 医师提供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卫健执业注册官⽹截图(执业机构与供应商⼀致),缺任⼀材料不得分;检验技师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全部复印件进⾏电⼦签章,材料缺项、盖章不全或备案单位不符,对应⼈员不予计分; 2.①②③ 三项⼈员相互独⽴、不交叉复⽤,同⼀⼈员仅能在⼀个⼩ 项计分,重复⼈员不计分。 ⼆、设备: ① 供应商配备彩超 4 台得 2 分,未提供或不⾜ 4 台的不得分,在 4 台基础上每增加 1 台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② 供应商配备 CT1 台得 1 分,配备 CT2 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③ 供应商配备 DR1 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④ 供应商具有室间质评证书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注: 1. ⾃有设备:供应商需提供采购发票、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进 ⾏电⼦签章;租赁设备:供应商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缴费凭证、设备注册证、现场实拍照⽚并进⾏电⼦签章; 2. 室间质评需包含⾎常规、尿常规、⽣化等体检常规检验项⽬,仅微 ⽣物、病理类证书不予计分;室间质评证书主体必须为供应商⾃⾝,第三 ⽅实验室证书不予认可;证书有效期须完整覆盖本项⽬服务周期,过期证书不计分。室间质评证书复印件并进 ⾏电⼦签章。 3 、彩超、 CT 、 DR 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并进⾏电⼦签章,⽆有效检定证书的设备不计⼊计分数量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2.采购品目:C04070100 体检服务
3.监督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4636986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中街117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实验小学校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明东街36号
联系方式: 028-84852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 028-8559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28-85599888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8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b31e9f9-01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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