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6000099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6000099
二、项目名称: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治疗仪、超声骨刀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正大中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2栋401
被投诉人: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西昌市下顺城街6号
被投诉人: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低强度脉冲式超声治疗仪、超声骨刀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N5134112026000099),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中标公司四川春澄科技有限公司在(技术要求)▲1、可选择的治疗模式:至少具有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CVVHD)、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透析(CVVHDF)、缓慢连续超滤(SCUF);单重血浆置换(PE)、双重血浆置换(DFPP)、血浆吸附(PA)、血液吸附(HA)等治疗模式。(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扫描)件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中标公司所中标产品DX-10C技术要求1存在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2:四川春澄科技有限公司在技术在招标参数要求▲2、可自由选择前稀释或后稀释,在CVVH/CVVHDF时能同时进行前稀释和后稀释,且稀释比例可调,中标公司存在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3:四川春澄商贸有限公司在技术要求响应气泡监测,超声波检测方式,检测最小气泡体积:≤0.005ml。相关资料显示与技术要求不符合,中标公司存在虚假响应。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3: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凉山州财政局
2026年10月1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3044822-58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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