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402202600017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4022026000171
二、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2026年制种大县奖励项目制种产业数字化与智能化应用场景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智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商城市主场A座2806
被投诉人: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环中巷44号
被投诉人:四川远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诗书路北一段14栋1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远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东坡区2026年制种大县奖励项目制种产业数字化与智能化应用场景项目(N511402202600017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8 月 06 日。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故意混淆质疑对象,将投诉人针对“评审过程,将投诉人针对评审过程及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结论的合法质疑,错误认定为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已超期”而不予受理,属于以程序理由规避实体审查、剥夺投诉人法定救济权;同时,评标委员会适用采购文件条款错误,将无须填报货物规格型号的服务响应强行判定为“未作出指向唯一产品的响应”对投诉人作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处理,该符合性审查结论违法、自始无效。
投诉事项2:评审现场程序严重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2026年09月29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dc0da2b-0f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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