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600023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6000232
二、项目名称:交通运输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尚之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1栋2层21号 | 537,600.00元 | 97.8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尚之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C22040000-餐饮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友嘉、杨如龙、向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进行计算,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如项目有多个分包的,以各分包的中标金额之和作为该项目的中标金额;如采用分期履约的服务类项目,以合计中标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金额的75%进行收取。其他费用: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编制费用及论证费用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由采购人向代理人支付。项目流标后再次招标的,只按一次计算,不重复计费。签订合同后,在未编制招标文件前项目停止招标的不支付费用;因代理人原因项目停止招标或流标的不支付费用;在编制完招标文件后停止招标或流标后停止招标的项目,每个项目按3000元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0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550000.00元,最高限价:550000.00元。
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280-4,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
4.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6.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中标结果、成交/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北新路115号
联系方式: 8304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皓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宝光大道南段132号副楼三楼
联系方式: 028-64943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俊霖
电话: 028-64943581
成都皓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8c7ff8f-6a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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