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炉霍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委规范化及第二期乡镇综治中心文化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272026000089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3272026000089
二、项目名称:政法委规范化及第二期乡镇综治中心文化建设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金阳长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府河苑横路71号2层23号 | 546,000.00元 | 96.7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金阳长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6039900 | C06039900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政法委规范化及第二期乡镇综治中心文化建设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7 日内完成深化设计 并通过采购人复核确认后 45 日内完成设计、制 作、安装。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欣(采购人代表)、吴颖、张小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作⽅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以及发改价格(2015)299 号要求规定收取。由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炉霍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73269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炉霍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炉霍县新都镇商业街43号
联系方式: 0836-7322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百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5栋1403-2
联系方式: 028-68761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028-68761767
四川百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95c439d-f8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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