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西昌安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建昌路尤家屯小区1号门16栋二单元3-1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西昌安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中“序号46……违法行为:供应商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适用条件:违法行为造成较轻危害后果的……裁量阶次:1.采购金额 5‰-6‰的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为一年;4.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西昌安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63938.00元,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
2026 年 10 月 10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deb28a3-a6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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