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汶川县财政局撤销中标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采购文件设置不合理条款。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212026000119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威州镇高锋新村)配套设施(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鲲泰寰宇(防城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黄金东二路66号
被投诉人:汶川县威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汶川县威州镇东街8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瑞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169号1栋10层100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瑞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汶川县威州镇人民政府汶川县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威州镇高锋新村)配套设施(二次)(N5132212026000119),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8 月 24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将非法定强制的第三方CMA检测报告设置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未预留合理检测周期,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被投诉人质疑答复未纠正违法条款,认定错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汶川县财政局
2026年10月27日
内容提要
汶川县财政局撤销中标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采购文件设置不合理条款。
关键信息
- 撤销中标合同,重新采购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70fef26-08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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