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56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568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牧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8号1幢11楼8号
被投诉人:崇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蜀州北路261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公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翠湖路88号2栋22楼2204室
相关供应商:四川信立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复兴路2号附12号
四、基本情况
崇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崇州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N510101202600056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03 日。
投诉事项1:谈判小组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对最后报价进行排序,投诉人报价更低却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投诉事项2:信立德公司和公德物业公司报价低于法定强制成本,无法覆盖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认定为无效响应。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1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c092944b-8d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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