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821202600000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8212026000007
二、项目名称:2026年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家鲜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宁高新区西部铁路物流园B3-3区一单元壹层3号
被投诉人:旺苍县教育局
地址: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路428号
被投诉人: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旺苍县教育局2026年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采购项目(N510821202600000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2 月 05 日。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未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旺苍县财政局
2026年05月08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f5ab60a-21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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