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仪器与装备计量检测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第六批) (项目编号:XCSD-2026-B-340)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采购仪器与装备,共6包,预算未明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11-17 09:00,开标地点为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公告正文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仪器与装备计量检测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第六批) (项目编号:XCSD-2026-B-34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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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仪器与装备计量检测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第六批) (项目编号:XCSD-2026-B-340)公开招标公告
|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仪器与装备计量检测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第六批) (项目编号:XCSD-2026-B-34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仪器与装备计量检测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第六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6-B-340 项目名称: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仪器与装备计量检测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第六批) 预算金额:73.8万元 最高限价:73.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1.5 | 1.5 | 标准物质 | 硅拉曼频移标准物质,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2包 | 是 | 40 | 40 | 光学式分析仪器 | 气溶胶光度计校准装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3包 | 是 | 5 | 5 | 其他电气机械设备 | 滚瓶机,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4包 | 是 | 8.8 | 8.8 | 封口机械 | 自动安瓿瓶灌装封口机,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5包 | 是 | 14.1 | 14.1 | 电冰箱 | 深冷冰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培养箱,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玻璃仪器及实验、医疗用玻璃器皿 | 化学玻璃器皿,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非金属材料试验机 | 耐溶剂擦拭仪,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 | 恒温水浴摇床,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 第6包 | 是 | 4.4 | 4.4 |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及校准仪器 | 光泽度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物理特性分析仪器及校准仪器 | 毛细管黏度计、旋转黏度计、门尼粘度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第2包、第4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逾期交货超过15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
第3包、第6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逾期交货超过15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
第5包:深冷冰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货超过15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培养箱: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货超过15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化学玻璃器皿: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货超过15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耐溶剂擦拭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货超过15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恒温水浴摇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逾期交货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与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货超过15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就损失差额继续向供应商追偿。(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2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四)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包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3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四)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4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四)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包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5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6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四)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包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第5包: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第2包、第4包、第6包: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第3包: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到 2026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仪器与装备计量检测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第六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共分6包,兼投兼中。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5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4号、天津市解放南路449号
联系方式:022-51857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022-23717450-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霞
电 话:022-23717450-800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内容提要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采购仪器与装备,共6包,预算未明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11-17 09:00,开标地点为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关键信息
- 共6包,预算未明确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11-17 09:00
- 开标地点为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gzy.zwfwb.tj.gov.cn/p54/1788856.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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