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600009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6000090
二、项目名称:兰家坡设施设备采购(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长市维仪教学仪器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街道新河北路2 号北向南第13间门面
被投诉人: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9号
被投诉人: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兰家坡设施设备采购(一)(N5120012026000090),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03 日。
投诉事项1:在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部分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以不合理的参数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资阳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18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6049dfc-90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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