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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1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长宁县财政局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远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北路22号1栋1层60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远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长宁县2026年大豆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采购大豆肥料(N5115242026000025)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之规定,结合《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川财规〔2023〕12号)对于“非招标采购方式中,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违法行为中“采购金额不满1000万元,违法行为存在改正可能性,但拒绝改正的”的情形给予供应商“1.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为一年”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远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长宁县财政局

2026 年 08 月 19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b1d820e-80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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