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雷波县创丰生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四川省雷波县锦城镇水巷街2单元5楼2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雷波县创丰生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雷波县现代笋用竹产业基地建设项目(N5134372026000030)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本机关决定对雷波县创丰生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3972.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雷波县财政局
2026 年 08 月 17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cdb50aa-7b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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