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人民政府李端镇太公田园农文旅融合大棚及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600015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6000157
二、项目名称:李端镇太公田园农文旅融合大棚及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祥亿钢结构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16号2栋10层2号 | 1,996,000.00元 | 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李端镇太公田园农文旅融合大棚及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四川祥亿钢结构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9019900 | C09019900 其他农业服务 | 李端镇太公田园农文旅融合大棚及系统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365日历天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清全、雷贤富、吴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100万元以下:1.5%; 100-500(万元):0.8%; 500-1000(万元):0.45%。本项目代理收费金额为18374.40元。收款单位:四川中佳天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临港支行;银行账号: 2247390104000458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37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906110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翠屏国资大厦202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人民政府
地址:李端镇翠南路134号
联系方式: 18780600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佳天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七星路东段四号6楼
联系方式: 0831-5695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 19182041443
四川中佳天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948e73c-5f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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