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01202600002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012026000022
二、项目名称:阿坝州马尔康市2025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施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时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25号C楼
被投诉人:马尔康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马尔康镇达萨街712号
被投诉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路668号1栋
四、基本情况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马尔康市农业农村局阿坝州马尔康市2025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设施设备)(N513201202600002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15 日。
投诉事项1:采购代理机构未将成交供应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
投诉事项2:成都东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地磅1、地磅2、地磅3、地磅4以及激光粉尘浓度传感器无对应型号的形式批准证书。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马尔康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2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76a217d-f0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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