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东部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央级主流媒体开展东部新区城市品牌宣传推广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7202600013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72026000133
二、项目名称:央级主流媒体开展东部新区城市品牌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 600,000.00元 | 98.8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50000 | 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 央级主流媒体开展东部新区城市品牌宣传推广服务 | 成都东部新区 | 1.所有传播内容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宣传工作要求,内容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2.海外媒体采风、内容制作、平台发布等须按采购人要求高效执行,确保传播效果与发布质量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65天。 | 央级媒体客户端常态化发布服务 供应商依托央级权威媒体客户端,为成都东部新区提供每年不少于10条资讯常态化发布服务,刊发新区政务动态、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建设成果等权威信息,构建稳定、权威、高影响力的官方传播出口,持续扩大传播覆盖面与公信力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来书琴(采购人代表)、董铸、杨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以成交金额为基础,采用差额定率累计法,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计取: 代理服务费=各阶段成交金额×计取费率,最终合计×0.9。各阶段费率标准为:【服务类】: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1.5%,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0.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613,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51018726210200007244。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局;监督电话:028-86360129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成都东部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地址:成都市简阳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81361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 028-61375575转623、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伟
电话: 028-61375575转623、612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50591be-03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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