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02202600006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022026000067
二、项目名称:会理市乡镇(街道)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星盾智防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清白江区清泉大道一段716号159栋2层13号
被投诉人:会理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北关348号
被投诉人:四川新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许家巷97、99号1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新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会理市应急管理局会理市乡镇(街道)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N513402202600006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27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创设“中标后设备验证不达标即按虚假响应上报主管部门”处置规则,混淆投标虚假响应与合同履约违约的法律边界,质疑答复法律认定错误,存在变相的以样品检测改变中标结果的事实。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参数强制投标阶段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但未配套相应的处置规则,造成评审规则闭环缺失,不合理加重投标人负担;质疑答复自行推演处置后果,未纠正招标文件本身缺陷。
投诉事项3:大量关系救援人员人身安全的▲◆关键实战指标未设置为★实质性要求,最低评标价法下存在制度性低价低配风险;质疑答复将质量管控完全寄托于事后验收,属于法律条文理解错误。
投诉事项4:多个采购主设备项下,强制要求响应清单未单独列明的其他独立产品,易产生报价歧义,对潜在供应商形成不合理限制;质疑答复将独立产品简单认定为功能集成配套,依据不足。
投诉事项5:油锯更正后仍缺失零部件对应评判标准,智能飞行救生圈▲参数未明确本项目判定合格所依据的标准编号,技术参数设置存在缺陷;质疑答复偷换争议焦点,回避该核心问题。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会理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1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37ad0d8-4f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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