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驳回投诉,继续开展化学合成与应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采购活动。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6002045
二、项目名称:化学合成与应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恒弘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0号附1号
被投诉人:四川轻化工大学
地址:自贡市汇东学苑街180号
被投诉人:四川虹采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2号川润物联智造产业园一期A5-4-2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恒旭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希望路4号3栋1单元13楼8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虹采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合成与应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N510001202600204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28 日。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投标的育创YH-7003B型电化学工作站,其声明的制造商不具备该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投标的育创NP200型快速制备液相色谱,其声明的制造商不具备该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投标的悟空K2025型高效液相色谱仪多项▲号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以非自主生产的育创牌产品投标,且所声明的制造商不具备相应制造能力,涉嫌通过贴牌、改标、虚构产品来源、提交虚假中小企业声明等方式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5:依据招标文件评分规则,中标供应商投标的三台核心设备存在多项★号实质性条款及▲号重要参数未实质性响应,且涉嫌贴牌、改牌、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应取得满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26日
内容提要
四川省财政厅驳回投诉,继续开展化学合成与应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采购活动。
关键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2045,投诉被驳回,继续采购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c1cf41fc-6c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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