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建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花桥街道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建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2026年地面作业烟炉采购项目(N5134022026000010)存在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建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19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会理市财政局
2026 年 09 月 01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3e62097-28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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