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辅助服务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60001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律辅助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四川汇圣律师事务所向采购人提交了书面申请,其陈述自身对采购文件的理解与项目包 1 的采购需求存在巨大差异,现有的行政法律服务能力根本无法满足采购人的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提出了明确表示自愿放弃项目包 1 的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推进需要,经研究决定:一、同意四川汇圣律师事务所放弃项目包 1 的中标资格;二、按照评审结果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为项目包 1 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汇圣律师事务所,更正为: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336,000.00元 ,更正为: 369,0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日常顾问及法规法制监督服务)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98.67,更正为:97.1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元):370,000.00;
3.投诉(监督)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28-82727142;
4.采购品目:C20030300(法律咨询服务);
5.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7.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由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汇圣律师事务所,更正为: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本项目服务按包收取,本项目按10000元收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南街63号
联系方式: 028-82763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区13楼(E8层)1-1-1303号
联系方式: 028-85599678转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天鑫
电话: 028-85599678转805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8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d3dec8e4-e9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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