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923202600004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9232026000041
二、项目名称:平昌县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68号5栋376号
被投诉人: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金安华府2栋3楼
被投诉人: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SoHo A座16楼160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平昌县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N511923202600004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10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未明确法定机构标志认定,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平昌县财政局
2026年09月0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b292ac4-cf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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