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苍溪福恒农产品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幸福巷35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苍溪福恒农产品商贸有限公司在苍溪县2026年公办养老机构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次)(N5108242026000049)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川财规〔2023〕12号)第42条,本机关决定对苍溪福恒农产品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6399.6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苍溪县财政局
2026 年 09 月 10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f91e985-c1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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