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31202600012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312026000123
二、项目名称:门市和阅览室升级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68号5栋376号
被投诉人:阿坝县新华书店
地址:阿坝县冶唐中街240号
被投诉人: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
四、基本情况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阿坝县新华书店门市和阅览室升级改造(N513231202600012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8 月 19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多项产品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采购需求不清楚明了、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要求检测报告未明确采购需求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导致无法判定检测报告是否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招标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64电热水器将强制性资质作为加分,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阿坝县财政局
2026年10月19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c3b37eac-e1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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