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600007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6000073
二、项目名称:2026年更新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双雄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皇经楼三街1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三环路二段1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成都市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6年更新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设备(N510104202600007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08 日。
投诉事项1:第一中标候选人依蓝灵韵公司在《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中虚假填报生产厂信息。
投诉事项2:“多媒体软件系统”不应纳入本国产品标准适用范围。
投诉事项3:第一中标候选人依蓝灵韵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虚假填报。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
2026年09月1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921a46d-4e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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