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02202600001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022026000018
二、项目名称:广安区腌腊制品环保熏制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7楼1702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
被投诉人: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66号
四、基本情况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广安区腌腊制品环保熏制设备采购项目(N511602202600001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1 月 21 日。
投诉事项1: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
投诉事项2: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6年03月2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74d05fb-6d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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