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11202600021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3112026000218
二、项目名称: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楚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99号丰乐世纪公寓2幢1204室
被投诉人:甘孜职业学院
地址:甘孜州海螺沟景区南磨大道1号
被投诉人: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光华北三路98号17栋6层605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亿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韵路207号茂业中心A座3306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甘孜职业学院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N513311202600021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中标人所投眼动仪商标超核定类别,不能规避财库(2020)46号政策硬性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
投诉事项2:中标人所投眼动仪制造商北京心企领航科技有限公司无眼动仪硬件生产资质、无制造履约能力,投标文件虚假承诺。
投诉事项3:中标人所投眼动仪型号XQ/XLYD-03无任何公开流通、质检、备案信息,代加工无法佐证产品真实合规性,产品真实性存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甘孜州财政局
2026年09月1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246f1a6-d1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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